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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项目的通知
2012-12-20 17:15   科研处 审核人:

各处、系、室、馆、中心:

接教育部通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科研实力,使高级别科研项目立项数目迈上新台阶,请相关负责人关注此事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本部门人员进行项目申报。由于此次申报项目类别较多,我处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项目分为如下几类:第一类,规划基金项目;第二类,青年基金项目;第三类,自筹经费项目;第四类,专项任务项目,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几类。

我校可申报项目除前三类外,还可申报包括如下几类的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几类。具体情况如下:(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8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2-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申请者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不分一类、二类,详见附件)。(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8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2-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申请者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不分一类、二类,详见附件)。(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3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抽象。资助额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此外,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二、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二)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1. 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 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3. 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4. 每所高校限报5项,每名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四)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我校教师须先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申请评审书》(注意区别专项任务项目与其它类别项目申请书不同),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填写完要求材料后,于2013年1月4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书电子版交至科技处,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打印材料。

注意:此次所有项目申请书由科技处统一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视为不予申报。

附件:

1.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 235)

2. 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 235)

3.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课题指南

4.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 236)

5.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6.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237)号

7.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8. 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下载

科技处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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