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7年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了加强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水平,进一步营造良好学术环境,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受理2007年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课题申报要求如下:
1、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学习临教院(2004)13号文件;
2、对2007年12月以前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该课题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2007年校级科研课题;
3、立项的校级课题期限分为1年和2年两种;
4、课题组成员人数不能少于3人;
5、除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外,课题主持人为讲师或副教授职称的,应参加次年省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课题主持人为教授职称的,应参加次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否则校级课题不予立项。
请有申报课题意向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到科研处(或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lcnc.cn)下载课题申请表。申请表须认真填写并经系(部门)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于12月14日前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7年12月1日